湖北省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可预防疾病及接种禁忌
(政府出资 免费接种)
疫苗 | 接种对象 月(年)龄 | 接种剂次 | 接种部位 | 接种途径 | 接种剂量/剂次 | 可预防疾病 | 接种禁忌 | 备注 |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 0、1、6月龄 | 3 | 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 | 肌内注射 | 酵母苗10μ g/0.5ml CHO苗10μ g/0.5ml | 乙型肝炎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甲醛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次,第1、2剂次间隔≥28天 |
皮内注射用卡介苗 | 出生时 | 1 |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 皮内注射 | 0.1ml | 结核病 | (1)已知对该疫苗任何成分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5)患湿疹或其他皮肤病患者。 | |
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 | 2月龄、3月龄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 | 肌内注射 | 0.5ml | 脊髓灰质炎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 |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 4月龄、4周岁 | 2 | 口服接种 | 每次2滴,约0.1ml | 脊髓灰质炎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 3、4、5月龄,18月龄 | 4 | 上臂外侧三角肌或臀部 | 肌内注射 | 0.5ml | 百日咳、白喉、破伤风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4)注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疫苗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
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 6周岁 | 1 | 上臂外侧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0.5ml | 白喉、破伤风 | 与“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相同。 | |
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 8月龄、18月龄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 | 皮下注射 | 0.5ml | 麻疹、风疹、腮腺炎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抗生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接种本疫苗后2周内避免使用免疫球蛋白。 |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 8月龄,2周岁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 | 皮下注射 | 0.5ml | 流行性乙型脑炎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抗生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
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 6月龄、9月龄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 | 皮下注射 | 0.5ml | A群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第1、2剂次间隔≥3个月 |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 | 3周岁,6周岁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 | 皮下注射 | 0.5ml | A、C群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与“A群流脑疫苗”相同。 | 2剂次间隔≥3年;第1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12个月 |
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 | 18月龄 | 1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 | 皮下注射 | 1.0ml或0.5ml | 甲型肝炎 |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抗生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4)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 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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