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随卫生计生通〔2015〕32号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
“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医疗机构,市民营医院协会:
为全面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加强舆论宣传,激励和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增强为患者服务的自觉性,树立医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 评选活动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函〔2015〕314 号)要求,市卫计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 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开展“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宣传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行业职业精神,为广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树立先进典范,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先行,逐步带动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和改善医疗服务各项措施,进而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好医院”的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妇幼、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下同)。“好医生”、“好护士”的评选范围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临床一线的在职医生、护士。
(二)评选“好医院5个、好医生50个、好护士50个”。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评选条件
(一)“好医院”评选条件
1.整体发展态势好。严格执行党的卫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领导坚强有力,两个文明齐抓共管,医疗科研齐头并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2.民主管理制度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制度落实有力。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群众中威信高,干群关系融洽和谐,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服务社会形象佳。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监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履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服从调遣,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标。无违法乱纪行为,无负面批评报道。
4.医疗服务质量优。严格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加强医院管理,强化内涵建设,认真落实各项核心制度,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5.患者满意程度高。医疗流程方便快捷,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行预约诊疗服务,方便患者就医。患者满意度调查排名靠前,无集中上访,无重大医疗事故。
6.院容整洁院风正。医疗环境24 小时保洁,服务设施完好,服务标识醒目,就医环境整洁温馨。医疗废物处理规范、污水处理达标,节能降耗成绩显著,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无安全隐患。职工言谈举止文明,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二)“好医生、好护士”评选条件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临床一线的在职医生、护士,近3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
2.医德好、服务好、技术好,爱岗敬业,勇于开拓、甘于奉献,是广大医护人员学习的楷模。
3.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及无私奉献精神,不搞行业不正之风,对病人一视同仁。
4.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业务水平较高,患者普遍认可。在本行业开展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中成绩优秀,现突出。
5.具有大局观念,较强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群众基础较好。
6.诚实守信,医德高尚,服务态度好,得到患者认可,医德档案无不良记载。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形式
1.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荐候选名单,由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推荐排序后统一将材料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委直属医疗单位直接报送,市民营医院的申报材料由民营医院协会审核并报送至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
2.群众推荐:接受各界群众以个人名义或联名方式,通过书面
来信或电子邮件形式推荐候选人,并如实附上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不少于500 字),上报至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
3.个人自荐:接受有突出业绩的医护人员个人自荐,凡认为符
合评选要求的个人可将有关材料报送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4.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各地上报名单再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士
采取差额投票的办法最终确定好护士、好医生、好医院候选名单,在市卫计委网站上和随州政府网予以公示并接受群众评议,最终选出获奖名单。
5.市卫计委将从我市评选的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中推荐好
中之好参加省级评选。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卫生计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严格按照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和逐级审核的程序,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注重向临床一线和基层倾斜,尤其是工作岗位繁重、艰苦、风险较大的医护人员。
(二)各地、各单位在上报推荐候选人前,应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单位干部和群众意见。在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的电话号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应组织人员核实,遇有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此项活动的主要侧重点是向社会和群众展示宣传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在本地、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本地本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候选机构事迹以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同步宣传报道,深度挖掘,合理包装,增强宣传效果。
(四)各地各单位推(自)荐表等材料请于7 月30 日前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自)荐表可从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需提供较为详细的事迹材料。
联 系 人: 邱 瑜 易玉琴
联系方式:3327272 3829979
电子邮箱:503826324@qq.com
附件1:随州市“好医院、好医生、好护士”名额分配表
2:随州市“好医院”推荐表
3:随州市“好医生”推荐表
4:随州市“好护士”推荐表
随州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