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年)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21】1号)文件要求,经随州市医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随州市医学会开展医疗损害鉴定收费标准为5000元/例,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30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反馈至我会。
联系人:廖浩然,电话:0722-3596510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白云大道15号随州市医学会。
随州市医学会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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