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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和随州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6 15:4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审核: 徐家欢 字号:[ ]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0〕262号)和湖北省《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国家和我市2020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下达

根据2020年国家下达的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我市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共44件,其中,公共场所9件,生活饮用水2件,职业卫生2件,放射卫生3件,学校卫生6件,医疗卫生5件,传染病防治8件,餐饮具集中消毒1件,计划生育8件。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省局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同意,我省确认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成率不低于60%,根据工作任务,我市市级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另外的40%,依据省制定的相关监督抽查的实施方案,各科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聚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我市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

二、做好组织实施

各科室要做好国家和我市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的衔接,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业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统筹安排。在执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过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客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务,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三、加大立案查处力度

各科室在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中要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随机监督抽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四、做好信息公开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随机监督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任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科室要按照要求,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同时要全面总结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各地2020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于2020年11月10前报局稽查科。

联系人:邹志辉

联系电话:0722-3324122

QQ674559180@qq.com

附件:2020年国家和随州市随机监督抽查单位名单

                      随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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