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调整情况
部分招聘岗位因参加统一笔试考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公告》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经市妇幼保健院申报及市卫健委审核、市人社局备案,拟调整(核减、取消或保留)部分岗位招聘计划数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招聘计划数 | 面试入围比例 | 笔试合格人数 | 招聘单位调整意见 |
1 | 随州市妇幼保健院 | 医师1 | 1 | 1:3 | 2 | 保留 |
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各岗位按面试入围比例及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报考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向随州市妇幼保健院提供书面放弃声明(样式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人事科(曾都区清河东路3号住院部九楼);
3.联系电话:0722--3311785
四、资格复审要求及所需资料
1.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须提前与市妇幼保健院联系,告知被委托人身份信息,复审当天由被委托人提供考生(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样式见附件3)、考生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岗位条件所需相关资料(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
4.随州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5.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变更通讯方式的,应及时告知市妇幼保健院。考生(包括可能递补的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通知。若因考生未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或者因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而错过资格复审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又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市妇幼保健院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6.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附件:1.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放弃声明
3.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委托书
附件1: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放弃声明.docx
附件3:.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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